中国的交通法规挺别扭的,如果只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这种责任很容易理清,也够严谨,但假如是机动车跟行人或者骑车者之间的事故就麻烦多了,即使是行人、骑车者违章,因为鉴于“强、弱关系”的人道主义,机动车也少不了吃亏。最典型的就是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车速快,与自行车区分模糊,往往在事故当中占一定“优势”。那么这种机动车与电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首先,如果是机动车全责,妥妥地就报警叫保险吧,受伤严重的就叫救护车,按照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去做就好,让保险帮你搞定。
那么如果当时是电动车违章,比如说逆行、冲红灯,那电动车就负部分甚至全部责任了,这样的话咋处理呢?
第一步处理一样是报警叫保险甚至救护车。然后要求交警鉴定对方电动车是否违规,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车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3、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公里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只要违反其中一项都属于违规,那么就得“上升”为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了。
如果电动车属于违规车辆,那么骑车人就必须持摩托车驾驶者上路,没有的话属于无证驾驶,300-2000元罚款跟15天拘留自然少不了,而且如果他同时还有汽车驾驶证的话,对不起,12分照扣。
顺利的话,这样的处理就能按照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处理,不存在“保护弱势”的漏洞。要知道现在很多电动车都不符合法规,如果是对方违反交规的话,他绝对吃瘪。另外,如果你摆出这样一套处理程序,对方也会打消讹诈、威胁私了的念头。
当然,“强、弱势关系”和人道主义还是会让你付出一点代价,即使机动车无责,也得耗费不少时间,请律师、走法院自然少不了,但最终还是对方理亏、吃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