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一种声音,说追尾这么多,为啥唯独宝马被撞爆燃了?虽说表达的委婉,但意思很明显,不就是说宝马不行么!我觉得挺奇葩的,这黑的有点太low了,必须说道说道。
首先,看看冲击力有多大:
根据速度与力量的公式,我们可以知道冲击力F=mv/t,m是质量,v是速度,t是时间。
根据当日值班民警李朝亮的说法,玛莎拉蒂当时的速度最少已经达到了120km/h,也就是33.33m/s。而谭某某驾驶的玛莎拉蒂是levante型号,这款车的重量最低是2109kg,再加3个乘客的重量,总的质量我们算2270kg吧。最后的时间,我们只能以一个经验时间来代替,一般汽车撞击时间是0.2s的样子。
所以,撞击力F=2270*33.33/0.2=378296牛≈38600千克力。
38600千克力这个数据大家可能不知道具体多少,我们换个说法,38600千克就是38.6吨,大概是一辆重型大货车装满货物的重量。这时候大家应该心里有印象了,就算不撞,这样的重型货车压都能把小轿车压扁。所以车尾的防撞钢梁起不到什么作用,直接就能撕裂防撞钢梁撞向后备箱区域以及后座,这跟是不是宝马没关系,任何小轿车来都一样。
再说被追尾:
宝马被追尾,后备箱是空空如下,没有什么支撑;而玛莎拉蒂是追尾方,车前可以说是实打实的塞满了东西,在撞击吸能方面是有优势的。所以拿什么宝马车上死人了,而玛莎拉蒂车上没死,就说玛莎拉蒂比宝马安全是瞎扯。宝马车上会死人,主要原因还是没系安全带以及起火爆炸导致的。
宝马为什么起火爆炸?
宝马是被撞出数十米后才爆燃的,所以很可能是撞击过程中油箱破裂,燃油流出,然后遇见高温被点燃,之后点燃油箱或电瓶产生爆炸。至于高温,不大可能来自排气管,因为燃油的燃点是427℃,尾部排气不可能这么高,所以很可能是车辆撞击往前移动摩擦产生的高温,或者撞击过程中宝马车存在短路起火,从而点燃了泄漏的燃油。
这种事故只能是个例,完全说明不了什么安不安全的事情,所以大家还是别把关注点放在宝马和玛莎拉蒂身上了,酒驾的危害和后续的判决才是大家应该关心的。
最后,啰嗦一句,喝酒不开车,你认为怎么判才合情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