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高速公路的四通八达,方便了人们的出行,扩大了人们的出行半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然而,车速快也就意味着风险大,一不小心就是车毁人亡。所以呢,高速公路上行车,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拒绝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拒绝超速超载乱变道,当然也不允许龟速行驶,更不能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倒车、逆行。
如果遇到阴雨天,天暗路滑,更是要注意车距,一不小心发生车祸,一定要先移车到安全的地带,再理赔,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主干道上长时间停留,否则,此生灾害会让小事故变成大灾难,本来也就小剐蹭,到最后酿成车毁人亡的惨祸,害人害己啊。
比如下面的情况,如果你遇上,一定得先赶紧开走,赔偿事小,保命事大啊。
仔细看上面的事故,是最前头的黑色SUV错过路口强行变道引起的,他的强行变道,导致后车紧急减速,白车与红车追尾。黑色SUV跨越白实线,将面对罚200元,记6分的处罚。
然而,仅仅是一起轻微的追尾,白车、红车司机没有意识到危险,竟然在高速公路主干道上理论起来,结果就被半挂车追尾。试想,如果他们开车到安全地带再协商,就不会有后面更大的灾难发生了。
半挂车追尾后报警,交通告知各方尽快驶离现场,没多久。第三起事故又发生了:两辆轿车追尾半挂车。
事实上,在高速上正常行驶追尾前车,或处理路面紧急情况踩刹车所造成的追尾,前车是没有任何责任,都是后车负全责。你应该做的是第一时间把车停到安全的地方。然后来查看车上的记录仪,然后把相关的证据交到警察的手里。
当然,切不可一走了之,不然你也走了的话,很可能会把你当做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在高速上追尾前方,因为高速上有很大可能会受到人身伤害,因而你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不算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后方追尾车辆直接驶离了现场,你也不用担心,只需要记下对方车牌,大致事故路段就可以报案了。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一般要求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报案。
总之,遇到车祸,不要慌不要急,冷静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是最基本的原则。切不可一时逞强,酿成更大的灾祸,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