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南京一市民潘先生驾驶一辆白色轿车行至绕城公路往马群立交辅道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从左侧超车。辅道仅有单车道,两车挨得很近,险些撞上,潘先生赶紧刹车停下。
这时,黑车一把方向拦在了白车前面,一名戴着墨镜的白衣男子走了下来,怒气冲冲地来到白车驾驶室旁。
不过,可能因为黑车没有拉手刹,车在辅道上一直倒溜,白衣男子还没说几句话,又回到车上,潘先生趁机发动车辆继续前行。
没想到的是,才没走多远,黑车又追上来了!
黑车不仅挡在白车前面,并故意降低车速,不停变换车道防止白车超车,过了一会,黑车司机将手伸出窗外,做了个挑衅的手势,最终加速离开。
不过,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和高速上的监控探头,交警很快就基本锁定了黑色别克轿车的车牌号码和行车轨迹。
4月11日,办案民警对别克轿车车主田某进行了传唤,田某到案后承认自己就是视频中那辆黑色轿车的驾驶员。
不过,一开始,田某以为是因为其他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想到因开斗气车还会被处罚。
田某表示,他和报警人潘先生并不认识,当天他行驶在绕城公路往中山门方向的辅道时,前方一辆白色奔驰轿车在分道口减速慢驶,并打起了右转方向灯。
正当田某打算从左边超车时,白车方向灯突然变成了左转,导致田某超车失败。随后,白车一直在仅有一股行车道的辅道内不急不忙行驶。
田某觉得对方故意为难自己,于是路怒症发作……
但田某没想到的是,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田某因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恶意别车,妨碍他人正常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被南京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6天。
所以,千万不要对“路怒”视而不见,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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