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是特别的一年,共享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先是共享单车盛行,马路旁、公交站牌旁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大量的共享单车。之后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共享健身房等等接踵而至。
甚至有网友打趣说下一步会不会出现共享男/女朋友?让即将到来的光棍节不再听到阵阵单身狗的哀嚎。
玩笑归玩笑,不过在当今社会为了出行方便,大多数人都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特别是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公交、地铁特别拥挤的情况下,人们对私家车的需求更是迫切。但是想要买一辆汽车,就需要一年甚至多年的积蓄才能买到,更别说现在摇号简直比中五百万还要难。
现在随着共享经济的到来,你不需要等一年甚至多年,只要上传自己的驾照,就能开上汽车。共享汽车,有点类似于在租车公司里短时间包车。它手续简便,打个电话或通过网上就可以预约订车。但随之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不,前不久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7月7日,西安的张师傅在咸宁中路由西向东直行,一辆左转的共享汽车和他的车相撞后逃逸,导致张师傅的车右侧前后门严重变形。交警找到了逃逸司机,是名23岁的在校大学生,双方就如何处理这起事故进行过协商,该学生表示“愿意赔钱,但没钱”,张师傅只好自己先支付了5700元的修车费。
找共享汽车公司!张师傅多次与共享汽车公司交涉,要求该公司协调处理此事,但是共享汽车方面称,他们作为第三方,从法理上并不存在赔偿责任。这维修费到底谁管?无奈至极的张师傅,只得将肇事司机及共享汽车公司起诉至新城区法院,目前还没有结果。
很多网友对于此事件都发出了“应当对于使用者提出更高的要求”的声音。该肇事司机已满18岁并取得驾照,是合法驾驶者,但却因为还是在校生而没有赔偿能力。那么共享汽车在使用时,是否应该对使用者有更高的要求呢?在注册环节如果可以登记更详细的个人信息,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另外,既然是公共交通的工具,在企业方如果提供有力的后盾,此案例也不会牵扯太多用户的个人利益,比如强制购买20万元以上额度的三者险等。
共享汽车近期交通事故可谓节节攀升,最近小编看到一条新闻,一个驾照被扣12分的大学生,借朋友账号租用了一辆共享汽车出事故了。连撞3个人,其中一人当场死亡,还有一个膝盖粉碎性骨折,目前还在医院里就医。因为是借来的账号,保险公司和共享汽车公司不予赔付。
由此可见,从别人那里借个账号竟然就可以扫码开车上路,共享汽车的门槛太低。除此之外,各种弊端尽显...
我们来聊聊:
从共享单车到现在的共享汽车,共享工具已经成为了新的行为习惯,但汽车和自行车在性质上还是有太大差别,共享汽车未来的路,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