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碰撞了行人、骑车人,即使对方愿意,但只要称自己身体哪里伤了或不舒服,车主就应该放弃私了并及时报警,劝说对方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二是防止事态扩大;三是万一遇到心术不正的人“碰瓷”,也好通过报警和医疗部门的检查,揭发他。
不要以为这是小题大做,之前有新闻报道,行人被机动车撞伤后,觉得问题不大,与机动车主私了解决了,但是回到家中后,第二天早上死亡,后经法医鉴定为撞击导致的脊椎错位后,睡觉时压迫导致死亡,肇事司机需要负法律责任。这是个极端的例子,但是这种例子好像也不少?
一位何姓车主在右转弯时不小心撞倒一位走路老太太,交警过来开了事故处理单,车主负全责。送老太太去医院检查、治疗,杂七杂八的医药费一共花了4万多元。车主主动垫付。
等他回头想找保险公司理赔时,麻烦来了。保险公司核定后发现,有许多费用并非这次事故直接造成,符合条件的理赔费用只有2万多。因此,剩下的2万元只能由车主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负责。
昨天朋友私聊我,讲述了他撞上人后协商解决,垫付了医药费,最后受害人把医疗发票拿走报了自己的医保,后来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人说能报2600元,对方也都要,还要给他凑个整数,这是典型的讹诈呀!
后来我建议他,还是报警让警察定责,受伤者负主要责任,车主负次要责任!然后直接按照司法程序走,否则后续不知道对方还会想出什么花招要钱呢。
交通事故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
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有的当事人怕麻烦,有的驾驶员害怕受到交警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报案,采取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的办法,例如肇事驾驶员与死者家属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由于缺乏客观公正性和法律依据,因而不受法律保护,往往留下后遗症,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事。
私了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把上述协议书中的赔偿协议填完,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如果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就争议到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