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小编便已经给大家解读过将在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此《办法》将打破以往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模式,并明确了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
如今消费者的购车习惯已经形成一种定式,新《办法》实施后,将会有更多新的销售形式出现,例如汽车电商、 汽车卖场、汽车超市等,或许将改变消费者的购车习惯。
不过新《办法》实行后,4S店依旧会是汽车销售的一方,但不会是唯一的一方,也就是打破以往那种垄断的情况,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
《办法》中还规定了:
供应商和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
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
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违反上诉规定的,将给予警告并处最高3万元的处罚,3万元的处罚对4S店来说影响并不大,但有了这条规定,相信还是能打破以往4S店的限定服务的。
同时《办法》也将禁止加价购车的行为,让明码实价成为可能,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高高兴兴购车。
当然消费者关心的是价格,只要价格能让消费者满意,其实在哪里购车都是一样的。
但小编认为,原车的价格应该是不会变的,改变的可能只是新车到下地这一块的费用。
可以预见,往后消费者买车,可以在一家店看到不同品牌的汽车,这样可以免去以往奔波不同4S店看车的麻烦。
从目前来看,新《办法》的确是个“好牌”,可继续打下去会不会成为“烂牌”我们暂时还不得而知,只有等新规正真实施了,观察了市场变化我们才知道。
离7月1日就剩半个月的时间了,如果是你,你会抛弃4S店,选择去汽车超市购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