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被贴了条,两百块交出去了;开车不小心压到线,又罚一百!所有司机朋友都会有一个相同的感受:不是我故意违反交规,哪怕我开车已经很小心了,总有这么些“地雷”让我踩!
根据推算,每个车主平均下来一年得“贡献”违章罚款1000元,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约为1.94亿辆,按照上面的平均罚款数额计算,全国一年的违章罚款收入就达到了1940亿元,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额啊。
这笔钱都去哪了?
因为国内很多地方都并未明确公开交通罚款的实际去处,实际上也真的有部分搞创收的事情传出,所以难免公众对罚款的去向存在质疑。近水楼台先得月,大部分人都认定这笔钱肯定是便宜交警部门了。
今天我们来搞搞清楚这个问题:
违章罚款交的钱,最后主要都用来干嘛了?
一、财政收入
严格来说,交警的工资里还真就有我们的罚款。因为从财政角度来看,我们的罚款已经算作财政收入来源的一部分,用于交警部门维持自身经营,一般的行政支出,工资发放。
大家先别急着吐槽,请看好:
用来给交警开工资的罚款仅仅占很小的一部分,它更多地,是被用做下面这些方面中:
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交通违章罚款的钱,在上交地方财政后,会有计划的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这包含道路、桥梁、车站、码头等以及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机关产业的投资,对交通路障,交通违章车辆拖、吊及保管。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这笔救助基金都是怎么用的?
简单说来,这笔基金的用途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垫付医疗费,不能因肇事者或受害者掏不出钱就耽误医治。具体是在这三种情况下使用: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情况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这其实是有利于驾驶员方的。一旦遭遇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不要垫付是肇事方和受害方矛盾的关键所在。肇事方认为自己有保险公司,自己无需垫付,所有费用在医治后拿着单据找保险公司报销即可;而受害方肯定不愿意自掏腰包救治。关键是,我国目前也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强制要求肇事方进行垫付。所以,出了事后垫付的驾驶员是良心,不垫付是义务。
情况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这种情况下肇事方并不是网传那样要负事故全责,没保险的机动车出了交通事故只是关系到该承担经济赔偿时无法理赔,而与事故责任并没有关联。这一条主要保障的是受害方在没有机动车保险救助条件下的优先医治。
情况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机动车作为肇事方逃逸了,那无论如何它肯定是全责。但责任认定后一时找不到肇事方的情况也很多见,因此救助基金这时就会先行给受害方进行垫付。
这些情况救助基金不能用:
但我们要注意,救助基金也不是万能“保险”。根据相关规定:救助基金是用做重伤者的医治。要是手崴了或者轻微皮肉伤,救助基金可不会管。
另外,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后期疗养等费用不得使用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救助也不是无限额的救助。根据规定,抢救费用一般指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抢救费用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特殊情况就需要医疗机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最后,使用救助基金来进行丧葬费用垫付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
还有,救助基金是需要偿还的,一般都会向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及其连带的保险公司(如果有的话)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