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7日
本文来自“清远百姓关注”!
市民王女士报料称,自己新买的宝马驾驶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自燃,但是在售后协商的过程中却不太顺利。
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1月份在清远粤宝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宝马3系某一车型,在2月11日晚上23时突然间发生了自燃,当时,车辆是停在自己家楼下。王女士下去的时候,车头在冒烟,旁边有一大滩水,是楼下的士多店帮忙灭的火。
由消防部门出具的调查认定书可以见到,排除了人为起火的因素。一个月不到的新车就发生这样的事,王女士当然是找购车的4S店沟通,但是事情并不顺利。当时车拖回4S店之后,一开始负责人跟王女士说15个工作日给她答复,后来又说15-20工作日,现在20日过去了,还是没有答复。
为此,记者和王女士来到清远粤宝汽车销售公司核实情况,但是,相关的负责人就另有说法。该负责人表示,经过和厂家的协商,目前已经有处理方案。对于这个事件,厂家初步的鉴定就是非人为造成的,基本上达到“三包”退换车的要求,厂家给的方案就是退车。
对于这个结果,王女士并不认可,因为在购买这部车时,除了车本身的价钱,还花费了税费、保险等一系列的费用,她觉得4S店应该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
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新消法》,汽车属于内容商品,6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生产方和销售方举证,并且应对产生的费用进行合理的赔偿。
不到一个月的新车就出现质量问题,很少见。既然律师已经给出法律意见,希望双方认清责任,尽快协商处理好这件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