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2日
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很多车主出门,由于担心宠物没人照顾或给自己作伴,都喜欢把宠物带上,并放在副驾驶上,然而,这么做是违反交通规则的。
在近日就有一位车主被惩罚了,在20日,一辆小轿车正准备从重庆市奉节县夔门收费站上道,由于车的副驾驶位置坐着一条大型宠物犬,然后被交警以妨碍驾驶安全行为的罪名拦下,罚款200元,记2分。
什么是妨碍驾驶安全行为?
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是指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实施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实施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是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特别是以下7种车主常犯的违法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所以,虽然对于养宠的车主会待它如亲人,不过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在自己开车过程中被宠物骚扰或被宠物无意按到车上按钮,最可靠的办法还是将它放到宠物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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