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死与杀人罪等同?
据外媒报道,英国政府正在考虑,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事故,提升到与杀人罪同等性质,并执行同等判决。
(图片仅供示意,下同)
目前在英国,交通肇事致死最高判罚14年有期徒刑,但大部分肇事者只服刑一半时间。而2015年,英国有122人被判危险驾驶罪,而平均服刑时间不到4年。
英国政府正在考虑将“危险驾驶罪”提升到与杀人罪同等性质和判刑力度,意味着危险驾驶将可被判终身监禁(英国已废除死刑)。而危险驾驶包括严重超速、街头飙车、边开车边打电话,以及酒驾和毒驾。
英国法务大臣 Sam Gyimah表示:“危险驾驶糟蹋生命。他们的所作所为对受害家庭是无可估量的伤害、惨剧,以及不必要的损失。虽然逝者不能复生,但我们要确保此类罪行匹配同等的惩罚。”
说了那么多英国,来看看中国的交通事故致死如何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小编没理解错
就是处罚三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种处罚力度你们认为足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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