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告诉你 哪些“整容”属非法改装
哪些“整容”属于非法改装呢?7月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安检科民警借本报向车主喊话:哪些车辆改装不可取。
手术一 :更换车标
机动车的商标或厂标须永久保持,更换或加装车标都是不允许的。
手术二 :加装大尾翼及包围
按规定车辆应与在工信部备案的《机动车产品公告》一致,不得改装外部形态,加装大尾翼及包围。
手术三 :车身贴膜及颜色变更
机动车车身不得粘贴纸膜。变更车身颜色应当使用喷漆的方式,并到车管所办理变更车身颜色登记手续。
手术四: 加高降低悬挂系统
部分越野车主喜欢加高悬挂系统。轿车车主则喜欢降低悬挂系统。但有规定不让你这么做:悬挂系统不得加高,降低。
手术五: 改装轮毂
轮毂改装相对比较方便,因此成为不少车主改装首选项。改装后,确实能让汽车看起来更拉风,但会让你卡在审车上。
手术六: 加粗排气管及装涡轮增压装置
一些车主动起歪脑筋,给车辆加粗排气管,给发动机加装涡轮增压装置,以“提升”车辆“身价”。有规定明确表示,不得更变车辆的进排气系统。
手术七:改动灯光系统
加装装饰灯或是改动原有灯光,需要涉及电路变动,存在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一些车主心存侥幸,安装一些爆闪等类似警用的灯光,这也是不合法的。
手术八:拆除或加装座椅
机动车的座位数应必须与工信部备案的《机动车产品公告》及出厂合格证一致,不得自行加装或拆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