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在交强险限额内,不用区分双方责任大小,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如果损失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