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友,近日在高速上被货车追尾了,高速交警判了对方全责。对方保险最高可以赔偿150万,所以保险公司这块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网友的汽车拖到4S店,定损差不多8万,4S店要求垫付30%的钱后,才开始修,修好后付剩下的部分,时间大概半个月。于是问题出现了,对方不愿意先垫付这30%的维修费。
那该怎么办呢?请往下看:
问题1、为什么要垫付30%?我们先不讨论责任方愿不愿意先垫付修车费,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出了事故要求责任方先垫付修车费的,虽然大家普遍都会希望肇事车主给你垫付,然后肇事者去找他的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保险条款和交通法规上是没有这个要求的。
问题2、此时车还是要继续修的,对方又不肯先垫付,所以很多车主就选择:自己先垫付。但是,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不会把钱直接给你的,而是会要车主把你垫付的钱先给你,你给车主出具收据后,保险公司再将钱赔付给肇事车主。(当然也有可能你与肇事车主签署一份协议,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将钱赔付给你)
问题3、4S店如果不收到30%的预付款,就不肯修车,那需要让4S店将维修清单或发票开出来,让保险公司认同这份清单,并与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士签订协议,可以先进行维修。
问题4、4S要求必须先收到30%的预付款后才修车,且你与肇事车主都不愿意垫付30%的修车费的情况下,就得走法律程序,打官司了。
打官司就涉及到,4S的定损金额,肇事车主的保险公司是否认同,而且,如果真的打官司,就没有必要让保险公司定损了。保险法有规定,可以聘请评估单位评估,评估的数值一般都保险公司定损要高。
结论来了,大部分的肇事车主,在需要赔偿的情况下,都不愿意先垫付钱,毕竟是购买了商业险的,保险可以赔,为什么自己要先拿出钱来呢?可是被撞的车主是不是更不愿意垫付呢,自己是受害方,万一垫付后,对方跑了,失联,怎么办?
所以遇到大额的赔偿,除非对方肇事车主很配合,不然打官司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平常,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很有好处,以备不时之需。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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