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很多朋友都提出了在理赔环节的种种疑问,本期,小编为大家选取了公众提出的六个问题,从而真正的帮助到读者,扫清保险知识“死角”。
1、 理赔是否允许代办?
答:允许。但需要代办人按照理赔申请流程,提交理赔申请所需材料(即申请人本人如自行办理所需的材料)。
2、如何修改、更换理赔款领取账户?
答:如需修改个人理赔账户请联系承保机构服务网点或业务员进行保全操作变更。
3、理赔申请材料中未成年人可以使用哪些材料做为身份证明?
答:可以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4、团险是否实行全国通赔?团险在异地是否可以直接申请理赔?
答:实行全国通赔(含自助卡),通常约定医院为二级(含)以上医保定点公立医院(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也可能有协议约定医院,如客户异地就医,建议与保单归属地的机构核实异地认可医院。
团险在异地可以直接申请理赔。
5、客户有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但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只有一张,理赔时要如何处理?
答:客户有多家保险公司产品,如果先在我司申请,可以提供收据原件给我司。如果已在其他保险公司申请过理赔,如果不能提供原件(收据原件在其他保险公司留存),需同时提供对应的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与其他保险公司出具的赔付证明。
6、如果被保人重疾或者伤残来申请理赔,请问对残疾鉴定书或者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出据的医院有何要求?
答:重疾被保人需根据合同或者条款的约定出具证明书,伤残的被保人则需要出示有资质医院的证明书(法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