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4日
可能有些车主朋友在网上查阅自己车辆的违法记录的时候,会看到其中一条法记录既不扣分也不罚款,那么,这样的违法记录是如何产生的的,又该如何处理呢?
在此,小编来为大家解释一下。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于4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扣分也不罚款,只是给于警告的行政处罚,办理方式与处理扣分罚款的违法记录方式相同。
4种行为分别是:
①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③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④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对于这种违法记录的何处理方式,驾驶人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到违法处理点处理即可,程序与记分罚款的处理方式相同,只是这4中行为给于警告处罚后,就表示处理完毕了。
但是,小编要提醒各位的是,虽然这4种行为不记分也不罚款,只是处以警告的处罚,但警告处罚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大家伙也要重视起来认真对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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