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3日
上周,湖南面包车车主刘先生开车去送货,车子在半路时(深南大道)被交警拦下了。刘付先生以为只是例行检查,便面对微笑地接受交警检查。随后,交警的一句话,让刘付先生笑不出来,随即给交警下跪求情。但交警还是执意要罚。
原来交警给予车主处扣12分罚200元的处罚,对于开面包车送货谋生的刘付先生来说,扣12分就等于让他不能再工作,情急之下就下跪求情了。为什么会扣12分呢?原来他面包上前面的车牌其中一颗螺丝用铆钉固定的,而非用车管所派发的专门用固封螺丝,违反了不按照规则上牌的规定,就被处罚了。
刘付先生告诉我们,自己的车牌固封螺丝丢失后,由于工作忙就随便在五金店买一颗螺丝上好牌,想不到麻烦大了。对此,交警说,要是车牌固封螺丝丢失后,必须马上到车管所去领取新的固封螺丝,不得贪方便用其他螺丝或铁丝、绳子固定。
那么,还有那些情况下属于不按照规则上牌的规定,需要扣12分的?
1,螺丝不上足8枚。每一块车牌上都有4个螺丝孔,都需要装上螺丝,前后各4颗,共8颗。要是上牌时的螺丝不足8枚,一旦被查可处记12分罚款200元处罚的。
2,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固封螺丝。新交规规定:上牌时必须要安装由车管所派发的专门标志的固封螺丝,不能用其他螺丝代替。
3,不符合规定的车牌,车牌除了有污损外,牌照架上也不得有4S店的销售电话、地址以及贴有各种卡通图案等,一旦被罚,也是要扣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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