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6日
1、你没有影响他人通过,没横在人行道上,没挡住了其他车辆。
2、你没有逆向停车。
排除上面这两条后,如果交警正准备对你的停车行为进行取证,你只需要迅速拉开车门,回到驾驶位置,正常驶离就可以了。因为证据照片中,驾驶位置上有驾驶员的,是不能作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处罚的。
如果交警正准备给你的车贴条,你可以边打开手机的录像功能(最好设置有快捷方式)边告诉交警你临时停了一下现在马上离开。如果交警仍然执意贴条,那么这段录像就可以作为申诉和复议证据。因为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应该是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
微群里一小伙伴在医院临时等人,我把车停在路边,降下玻璃等待,后视镜里可以看到一位交警由远及近的一辆一辆的贴条,贴到我的车时候发现驾驶位置有人,人家扭头就走了。一说明,这位交警很清楚驾驶员在现场不能处罚;二说明,口头警告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不如节约时间到路对面继续贴条,更具有现实价值。
朋友们,仔细阅读交通法,学习交通法,遵守交通法是保证安全,避免处罚的最有效方法。争辩、吵架、送烟、生气、发泄都很OUT!效果不好,还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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