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全损赔偿的问题,费改前后也是有区别的,今天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费改后的全损如何赔付!
全损常见类型
1、经过严重撞击,损伤到发动机舱和驾驶舱的车辆。
2、车身经水浸泡超过车身二分之一,或积水进入驾驶舱的车辆。
3、车身经火焚烧超过车身面积(过火面积)的60%,并且经修复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推定全损的条件
1、属于保险责任。
2、被保险车辆损失修复金额达到实际价值的50%、60%、70%、80%……,各个公司要求的不一样。
3、残车(残值)有一定的价值。残车的价值由市场决定。
车辆全损的条款(费改后)
第十二条 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折旧金额可根据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参考折旧系数表确定。
第十六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对未协商确定的,保险人可以重新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机动车损失赔款按以下方法计算: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 )×(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本保险事故,导致全部损失,或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后,本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机动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注意事项
1、车辆全损后,“保多少赔多少”吗?
全损的赔偿限额=投保时的车损险限额。即投保时候,保额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单有效期内发生全损事故,均不再折旧,以投保时的保额认定。
2、车辆还能修复,保险公司建议推定全损?
有些车辆损失并不是很严重,仍可修复,但是保险公司建议推定全损,而且冒出来个车辆拍卖公司。这种情况一般由保险公司与车主、车辆拍卖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保险公司足额赔款给车主,同时获得车辆处置权。保险公司委托车俩拍卖公司把车辆残值拍卖掉。此种处理方式,对不想修车的车主、不想承担高额修理费的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拍卖公司,都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