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08日
相信很多车主都被借车困扰过。朋友来借车,不借吧磨不开面,借吧自己提心吊胆的,那到底是借还是不借呢?小编建议大家先看案例。
案例一
童某于2015年7月买了一部长安牌小轿车,并为该车买了一份车辆损失险。今年春节期间,童某的朋友罗某有事向其借车,童某知道罗某没有驾照,还是将车借给了罗某。罗某在行驶途中,为了超越前方车辆而发生了碰撞,造成对方人车受到损伤。
经交警认定,罗某无证驾驶又违法超车应当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因此垫付了6.4万元。事后,保险公司认为罗某和童某两人共同的过错导致了本次事故,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和罗某支付赔偿款6.4万元。
案例二
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而更悲剧的是,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虽然这些案例都让人触目惊心,但事实上,很多人还是碍于情分把爱车借给了别人!
所以,你得大胆说出来:我可以开车送你,但不借车~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推荐